3313880百姓热线记者常凯:据王先生介绍,因为在民间搬家喜欢选个吉利的日子,所以他和家人在两个多星期前就选定22日搬家并联系了一家搬家公司。
“只要能顺顺利利地搬家就行。可令我没想到的是,他们的员工称必须多加300元才肯搬家。最后因为双方没有谈拢,他们竟然开着车离开了。”王先生说,“遇到这样的事情真无奈,我也只好临时找了另一家搬家公司搬家。但我对遇到这样的事情,真心觉得有必要给广大市民提个醒,以后在搬家时一定要和搬家公司约定好价格。”
市工商局山城区分局:像王先生遇到的情况,应该保留好和搬家公司约定的相关证据,一旦出现自身权益受侵害的情况,可以向辖区工商部门举报。